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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8章 故都囚徒

  


秦国故都,雍城.
器具狭小的城郭,凋避冷清的市井,低矮陈旧的民居,这本不壮阔的秦国故都,自秦献公迁都栎阳后,破落之气与日俱增。
表面的破落,却掩盖不住地底涌动的暗流。雍城,作为秦国老氏族阵营的根据地,与新生自耕农和地主阶层的大本营新都栎阳遥相对应,从未停止过它想分庭抗礼的步伐。纵有暗流,表面总归还是一副平静若水的样子。
城北一座庭院,干净整洁,后花园中几株绿树茵茵,虽无华衣豪奴,却也算得这破落之城中的豪宅。
这迥异于普通民居的地方,正是秦国世族孟家在雍城的老宅邸。
树荫下,孟家次子孟壑,正舞弄着一柄青铜阔身剑。
孟壑生得强壮挺拔,眉如弯刀,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已任雍城城门尉,承袭了他大哥的公乘爵,而他大哥孟猛,已在石门之战中殉国。
此刻他一身短打青衣,双手紧握剑柄,嘴里呼喝有声,剑势厚重沉稳,剑招却是非常简单:如同握斧砍柴一般,抡圆了手臂正劈、左劈、右劈,所有动作均是这三招基础上作些微变化,间或上撩一挑,或前冲一刺,无甚花哨。若是现代人看来,那握剑的姿势、那劈刺的动作,会认为他舞弄的剑法一定是倭人刀法的老祖宗。
孟壑操练的,正是他大哥生前教给他的,秦军剑士惯用的“劈风三剑”!
劈风三剑来历非凡为秦人先祖、人称“搏命先君”的秦庄公所创。
周朝时,庄公因父亲秦仲死于西戎之手,心里种下刻骨仇恨,发誓报仇,苦练武艺,并据西戎胡人战斗特点自创了劈风三剑。周宣王七年(公元前八二一年),秦庄公率兄弟五人及周朝兵马七千人、车七百乘,征讨西戎。此战中以秦庄公为首,人人以命相搏,劈风三剑大显神威,庄公本人斩首二十余,最终击败西戎报了父仇,并夺下大片西陲土地。此战后周宣王封庄公为西垂大夫,封大骆犬丘(今甘肃天水市西南礼县一带)之地,劈风三剑也随着秦庄公一战成名,在秦军中流传延续至今,并不断在实战中进行了后续改良。
两军对垒,群战阵法、单人搏击技法,本是从无到有,从远古至今用数不尽的鲜血和尸骨点滴沉淀而成,“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这劈风剑法,远没现代武侠小说中的那些招式炫目夺眼,但实为中华武术之滥觞。世人只知道“齐人隆技击”(语出《荀子.议兵》,隆:尊崇),殊不知秦人在长期血战中,同样渐渐诞生出自己的武技流派。只不过武风如民风,秦人粗犷剽悍、尚武好勇,这劈风三剑自然也走的威猛阳刚路线,尚力多过尚技,剑势如同老秦人的民族性格般直来直去,而齐人则尚技多过尚力。力大,可弥补技欠;技高,同样可弥补力弱。若是同样功力的秦人剑士和齐人剑士对决,胜负难料。
后来秦帝国统一中华后,二世胡亥为固王权大肆剿灭秦氏后裔,大批秦人避往东瀛,劈风三剑自然也被带到那里,后世觉此剑法看起来象倭人刀法,那就对了。
别看劈风三剑的招式简单朴实,但如果把它的“快、准、猛”练到一定火候,战场搏击威力极大。孟壑时刻不忘大哥之仇,更不敢忘父亲对自己的厚望,怀着一颗热烈的战场建功之心,因此一有空闲就在花园中苦练。
他心中默念剑法“定心、聚神、汇睛、合力”要诀,假想对面有一魏武卒,眼随心走,剑随意动,正劈破盔分颅,左右劈则断颈断臂,这三劈是主式,下撩则跛腿,直刺则破心,用于辅助。孟壑每一击均聚全身之力,一个时辰下来,已是大汗淋漓,腰背酸胀。
操练完剑法,孟壑也不停歇,又提起旁边的石锁开始练力。想想那人体骨骼的硬度,便知道“取人首级”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事情,绑在那里放任你砍都不容易,更何况实战中敌我均在高速移动,情况瞬息万变,因此斩首一击至少需四百斤力(战国时先秦二斤可大概合现代一斤)。劈风剑法以力为基,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足够的力气,只能被人砍而不能砍人,招式练得再娴熟漂亮也毫无用处。
双手互换举得那石锁片刻,孟壑喘如奔牛,胸腔吭哧吭哧象在扯风箱。
孟壑正练得起劲,一名年轻女子连蹦带跳一路小跑进来,两颊笑涡霞光荡漾,冲着他娇咤:“二哥,别就知道在那里当蛮牛!从戎狄买的胡马回来啦,快陪我去看看哩。”
来人正是孟家三小姐,孟猛、孟壑的妹妹孟修竹。
只见这小妮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身条抽得修竹一般,人如其名,活脱脱一个《诗经.硕人》中描述的那样一个妙人儿,却又丝毫没有一点寻常贵胄小姐那般柔弱扭捏之气,脸不施粉黛,却白里透红青春阳光,眉不描翠烟,却螓首蛾眉天生自然,也不穿贵族女子家居常服深衣,却着一套绛红色窄身衣,罩一件白狐毛边小袄,套一对黑色锦帛护腕,蹬一双小鹿皮短靴,束发成髻,英姿飒爽,竟有些帅男儿般的逼人俊气。
孟壑见是自己疼爱的妹妹前来,放下石锁笑问道:“你这小妖,二哥说过的话,甚时没作过数?一个月前执事去北边贩货,我便交待了他一定要买一匹上好的胡马给你。想必是执事回来了?”
“执事刚进家门,说马儿留在了城外庄园马厩,好二哥,你快陪人家去看看呀”孟修竹抓住她二哥的手臂左右摇晃,撒起娇来。
“你看哥一身大汗,也待我喝口茶歇口气。”孟壑边抹额头汗水边想向旁边的石亭走去。
孟修竹握起拳头,食指关节突出,对着孟壑的头作欲打之状:“不准!你再不动身,看我不敲你满头大包!”
孟壑哈哈大笑两声,说:“罢了罢了,孟家上下谁敢惹你这小妖,除非嫌命长。咱们这就去吧”
雍城外孟家庄园马厩里,孟修竹看见那匹通体枣红色高大胡马,时而摸摸它的脸颊,时而抓抓它的马鬃,高兴得手舞足蹈,象个刚得到糖果的孩子。孟壑在旁边看着她,脸上挂满微笑。
而此刻在雍城苦牢中,另一个人却一脸愁容,内心被懊恼、痛苦百般煎熬,浑如身处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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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队把黑水带回雍城,嬴渠梁对他诅咒自己老爸去死的事情很是生气,交待雍城令依律发落后便返回了栎阳,让黑水根本没有再分辨的机会。而雍城令赢山本来就认为他是个混进秦国的江湖骗子,觉得对这样的小角色也没必要再勘问、庭审等大动干戈,懒得多问,便直接下了“犯上妄言,扰乱民心,入隶籍,判徒刑”的投狱令,将他投入了雍城苦牢,不再鸟他。
本来一心想依附仲公子作个达官显贵的,转眼间却成了刑徒、奴隶,现实与梦想之间巨大的反差撕碎了黑水的心肺,让他对自己愚蠢的言行无比后悔。不过虽然懊恼,在搞清了“徒刑”的意思后,他又有些庆幸,毕竟在这被后世称为“暴秦”的时代,自己犯上咒君,竟没有被判斩足、劓、黥等酷刑,这结果好像还不算太差。特别是想起如果被判宫刑的惨状,黑水摸摸自己的弟弟,鸡皮疙瘩已掉了一地。还好,没让自己去当太史公司马迁那样的角色,已经是四方大神保佑了。
秦时“徒刑”是最常用的刑罚,一是涉及处罚面比较广,从盗窃、伤人到官吏的严重渎职,都可以判徒刑;二是判罚的大批服徒刑者成了为秦王朝无偿劳动的苦力。史载秦二世胡亥在修建骊山陵墓等大规模工程时,使用的刑徒达七十万人之多,不过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此时的秦国尚未进入“凡事皆有法式”的法治时代,且“古之民朴以厚”,人民淳朴尚勤,举国上下几乎没有流盗疲民,罪犯自然就少。偶有被处徒刑的,也一般是些私斗仇杀伤人者。
因此雍城苦牢一直生意冷清,当黑水被丢到苦牢时,好久没见过新面孔的牢头西魄丁简直有点喜出望外这段时间官府劳役任务繁重,他正愁人手不够呢!
于是,一种对现代人而言全新的秦国刑徒生活,展现在黑水的面前,令他哭笑不得。
苦牢中三十几号大男人,挤在一大间阴暗潮湿的牢房里,若不外出苦役或修兵,吃喝拉撒均在其中,污浊之气简直令人窒息。
晚上睡在木头大通铺上,又冷又硬,头几晚黑水翻来覆去难以入睡,再这样下去怕是会神经衰弱。
但是很快他便练成了沾铺即睡的神功,这全是苦役和修兵的功劳累成那样,使人在任何地方都能象猪一样地迅速入眠。
吃饭主食是大渣子,这是一种用豆渣作成的窝头状东西,又干又硬,难以下咽。不过唯一的好处是为保证刑徒们的体力,分量上基本管够。
刑徒的生活也非常规律。三天苦役,一天修兵,逢月十五休息一天(还挺人性化)。周而复始、循环不断。
苦役,可以把刑徒队看成是集建筑队、包工队、棒棒军、掏粪工、市政设施维修队等职能于一体的,具有极高执行力的超强民工队。执行力想不高也不行,毕竟国家**系统的绩效管理手段很牛逼,没那么多道理可讲,想干就干,不干去死,也没炒鱿鱼一说。
当黑水干着那些挖坑、抬土、夯墙、拾粪等等又脏又累的苦活,开始还骂骂咧咧,后来连骂的力气也没了,一天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一般。众刑徒都嘲笑他,说一个书生没干过农活,太不经事。
干三天苦役,紧接着就要修兵一天。
修兵,是这战争频发的年代里,各国普遍采取的人力资源增补手段之一。囚犯一般均为青壮劳力,还需国府供粮养着,战时不用岂不是非常浪费?因此秦国祖制:刑徒闲时苦役,战时充军。既然战时要充军,如果平时不“修理”一下,战场上会直接成死人,甚至引发兵溃,毫无用处不说反成累赘。因此在苦牢里才有了“修兵”一说,可看作是日常对刑徒的简单军事训练。
头三天苦役完后,黑水已经累得要虚脱,听说第四天是修兵,心里想着既然是简单的军事训练,无非站站队形,比划比划军姿之类,肯定要比苦役好过得多,直呼感谢曾哥保佑。
真正体会了具体的“修兵”,他又开始诅咒那些说“信曾哥,得永生”的人。别看第一次修兵内容很简单,就一个字:跑!
不过就这第一次,黑水差点就被修理成残废